关于推荐葫芦岛市双拥模范城(县、区)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公示
- 来源: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时间:
- 2021-01-25
- T大
根据《葫芦岛市双拥模范城(县、区),模范单位和个人评选方案》文件,经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申报连山区为市级双拥模范城(县、区),拟推荐以下8个单位为市级爱国拥军模范单位与以下4名同志为市级爱国拥军模范个人。为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人民群众和部队官兵的监督,现将申报的新一届葫芦岛市双拥模范城及推荐的新一届葫芦岛市双拥模范单位、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
申报市级双拥模范城(县、区) |
1 |
连山区 |
序号 |
推荐市级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名单 |
1 |
葫芦岛市连山区财政局 |
2 |
葫芦岛市连山区民政局 |
3 |
葫芦岛市连山区教育局 |
4 |
葫芦岛市连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5 |
葫芦岛市连山区白马石乡人民政府 |
6 |
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道办事处 |
7 |
葫芦岛市连山区兴工街道建兴社区 |
8 |
葫芦岛市灵山寺观光旅游有限公司 |
序号 |
推荐市级爱国拥军模范个人名单 |
1 |
王俊奇 葫芦岛市连山区委宣传部国防教育办主任 |
2 |
陈淑艳 葫芦岛市渤海小学校长 |
3 |
崔 鹏 葫芦岛市连山区兴工街道建兴社区党委书记 |
4 |
赵 钢 葫芦岛市连山区融媒体中心新闻部主任 |
公示日期:2021年1月25日-2021年1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021049
葫芦岛市连山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